会计政策变更·章节自测
所属板块:税务师 | 分类:财务与会计 | 主题:财务与会计
内容来源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财务与会计》(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编写组 编,中国税务出版社)「会计调整」相关知识点
自测题:甲公司按财政部要求将收入确认由旧准则改为新收入准则(CAS14),应采用? A.追溯调整法 B.未来适用法 C.差错更正 D.不需处理
参考答案:A
解析:法律/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比较报表(除非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
二、要点回顾
- 变更情形: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变更;变更能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 会计政策变更应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比较报表,除非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采用未来适用法)。
- 确定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调整留存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 披露:变更性质、原因、累积影响数、比较报表调整等。
- 滥用会计政策变更视为前期差错,应按差错更正处理。
三、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