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存收益·易错易混辨析
所属板块:税务师 | 分类:财务与会计 | 主题:财务与会计
内容来源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财务与会计》(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编写组 编,中国税务出版社)「所有者权益」相关知识点
一、概念澄清
留存收益是企业从历年实现的利润中提取或形成的留存于企业的内部积累,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二、易错提示
- 组成: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 法定盈余公积:按净利润的10%提取,累计达注册资本50%可不再提。
- 用途:弥补亏损、转增资本、发放现金股利(法定盈余公积转增后留存续≥注册资本25%)。
- 未分配利润:历年盈亏滚存,未指定用途。
- 利润分配顺序:弥补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向投资者分配。
📚 教材提示
- 考试性质: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组织)
- 推荐教材:《税法(一)》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组织编写,中国税务出版社
• 《税法(二)》同上
• 《涉税服务实务》同上
•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同上
• 《财务与会计》同上 - 官方入口:https://www.cctaa.cn
- 教材检索:https://www.ctax.org.cn
本题已含题干与答案/解析,但标准 A/B/C/D 备选项需结合专业教材/真题集核补——为保证准确性与考点区分度(数字陷阱/概念辨析/范围混淆),不直接给出干扰项。请以专业教材与真题集为准。
例题: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为当年净利润的( )。A. 5% B. 10% C. 15% D. 20%
参考答案:B
解析: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四、依据
《公司法》第166条、第168条;《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