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簿凭证管理·知识点精讲
所属板块:税务师 | 分类:涉税服务实务 | 主题:涉税服务实务
内容来源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涉税服务实务》(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编写组 编,中国税务出版社)「税务管理深入」相关知识点
一、概念解析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按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账簿、凭证应按规定保管期限保存。
二、核心要点
- 设置账簿: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或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设置账簿。
- 凭证管理:应取得、填制或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不得伪造、变造或擅自销毁。
- 保管期限: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等资料应保存10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发票管理:应按规定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发票。
- 会计电算化:使用电算化核算的,应将其软件及使用方法报税务机关备案。
三、政策/教材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19条、第24条;《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22条、第2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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