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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章节自测

所属板块:税务师 | 分类:税法(二) | 主题:税法(二)

内容来源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税法(Ⅱ)》(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编写组 编,中国税务出版社)「环境保护税」相关知识点

自测题:某企业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污染当量数1000,适用税额1.8元/当量。应纳环境保护税为( )元。A. 1800 B. 180 C. 1000 D. 1.8

参考答案:A

解析:大气污染物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适用税额=1000×1.8=1800元。

二、要点回顾

  • 大气、水污染物: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具体适用税额。
  • 同一排放口排放多种应税大气污染物,按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对前三项征税。
  • 固体废物:应纳税额=固体废物排放量×税额(排放量=产生量-贮存量-处置量-综合利用量)。
  • 工业噪声:应纳税额=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对应的每月定额税额。
  • 按季申报缴纳(大气、水、固废),噪声按月计算按季申报。

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9条、第11条、第13条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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