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税务师 › 税法(二)
返回

契税纳税人·易错易混辨析

所属板块:税务师 | 分类:税法(二) | 主题:税法(二)

内容来源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税法(Ⅱ)》(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编写组 编,中国税务出版社)「契税」相关知识点

一、概念澄清

契税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受让、购买、受赠、交换等)的单位和个人。

二、易错提示

  • 纳税人: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承受方(买方、受赠人、交换差价支付方)。
  • 转移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出售、赠与、交换)、房屋买卖、赠与、交换。
  • 以作价投资(入股)、抵债、获奖等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均为纳税人。
  • 契税由土地、房屋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
  • 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2021年契税法明确)。

📚 教材提示

  • 考试性质: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组织)
  • 推荐教材:《税法(一)》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组织编写,中国税务出版社
     • 《税法(二)》同上
     • 《涉税服务实务》同上
     •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同上
     • 《财务与会计》同上
  • 官方入口https://www.cctaa.cn
  • 教材检索https://www.ctax.org.cn

本题已含题干与答案/解析,但标准 A/B/C/D 备选项需结合专业教材/真题集核补——为保证准确性与考点区分度(数字陷阱/概念辨析/范围混淆),不直接给出干扰项。请以专业教材与真题集为准。

例题: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 )。A. 土地房屋权属的转让方 B. 土地房屋权属的承受方 C. 中介机构 D. 双方

参考答案:B

解析:契税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即承受方为纳税人。

四、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1条、第2条(2021年9月1日施行)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 契税纳税人·典型例题解析契税纳税人·历年真题精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