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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计税依据·易错易混辨析

所属板块:税务师 | 分类:税法(二) | 主题:税法(二)

内容来源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税法(Ⅱ)》(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编写组 编,中国税务出版社)「印花税」相关知识点

一、概念澄清

印花税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营业账簿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合计金额,证券交易为成交金额。

二、易错提示

  • 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 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金额(不含增值税)。
  • 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股本)与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 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无成交价格的按市值)。
  • 同一凭证载有两个以上税目且金额可分的,分别按税目计税;未分开的从高计征。

📚 教材提示

  • 考试性质: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组织)
  • 推荐教材:《税法(一)》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组织编写,中国税务出版社
     • 《税法(二)》同上
     • 《涉税服务实务》同上
     •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同上
     • 《财务与会计》同上
  • 官方入口https://www.cctaa.cn
  • 教材检索https://www.ctax.org.cn

本题已含题干与答案/解析,但标准 A/B/C/D 备选项需结合专业教材/真题集核补——为保证准确性与考点区分度(数字陷阱/概念辨析/范围混淆),不直接给出干扰项。请以专业教材与真题集为准。

例题:应税合同中记载的增值税税款,在计征印花税时( )。A. 计入计税依据 B. 不计入计税依据 C. 减半计入 D. 由税务机关核定

参考答案:B

解析: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其所列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四、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5条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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