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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应纳税额·易错易混辨析

所属板块:税务师 | 分类:税法(一) | 主题:税法(一)

内容来源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税法(Ⅰ)》(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编写组 编,中国税务出版社)「关税及国际税收」相关知识点

一、概念澄清

关税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进口货物同时缴纳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二、易错提示

  • 从价关税: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 从量关税:应纳税额=进口数量×单位税额。
  • 复合关税:从价+从量。
  • 进口环节增值税计税依据=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再乘增值税税率。
  • 出口关税=出口完税价格×出口税率。

📚 教材提示

  • 考试性质: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组织)
  • 推荐教材:《税法(一)》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组织编写,中国税务出版社
     • 《税法(二)》同上
     • 《涉税服务实务》同上
     •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同上
     • 《财务与会计》同上
  • 官方入口https://www.cctaa.cn
  • 教材检索https://www.ctax.org.cn

本题已含题干与答案/解析,但标准 A/B/C/D 备选项需结合专业教材/真题集核补——为保证准确性与考点区分度(数字陷阱/概念辨析/范围混淆),不直接给出干扰项。请以专业教材与真题集为准。

例题:某单位进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100万元,关税税率10%,增值税税率13%,消费税税率0。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为( )万元。A. 13 B. 14.3 C. 11.7 D. 10

参考答案:B

解析:进口增值税计税价格=完税价格+关税=100+10=110万元;应纳增值税=110×13%=14.3万元。

四、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36条、第37条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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