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进项税额·典型例题解析
所属板块:税务师 | 分类:税法(一) | 主题:税法(一)
内容来源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税法(Ⅰ)》(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编写组 编,中国税务出版社)「增值税」相关知识点
一、考点回顾
进项税额是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需符合规定。
📚 教材提示
- 考试性质: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组织)
- 推荐教材:《税法(一)》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组织编写,中国税务出版社
• 《税法(二)》同上
• 《涉税服务实务》同上
•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同上
• 《财务与会计》同上 - 官方入口:https://www.cctaa.cn
- 教材检索:https://www.ctax.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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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甲公司(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取得专票注明税额13万元,其中1/4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为多少?
参考答案:9.75万元
解析:用于集体福利的部分不得抵扣,应转出13×1/4=3.25万元;可抵扣=13-3.25=9.75万元。
二、解析要点
- 准予抵扣: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按9%扣除率计算)、通行费电子发票等。
- 农产品:一般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按10%扣除率;其他按9%。
- 不得抵扣:用于简易计税、免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的购进;非正常损失(管理不善被盗、丢失、霉变)的购进及在产品产成品对应进项;购进贷款服务、餐饮、居民日常、娱乐服务。
- 进项转出:已抵扣进项发生不得抵扣情形的,按净值或实际成本计算转出。
- 留抵退税:符合条件的增量留抵税额可申请退还(按进项构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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