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范围的确定·高频考点速记
所属板块:高级会计 | 分类:企业合并与合并报表 | 主题:企业合并与合并报表
一、要点梳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投资方当且仅当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可变回报及权力影响回报的能力时,对被投资方实施控制。
二、核心要点
- 控制三要素: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因参与被投资方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有能力运用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 权力:投资方享有现时权利使其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通常为表决权≥50%或实质性权利)。
- 可变回报:不固定且可能随被投资方业绩变动而变动的回报(分红、资本增值、服务费)。
- 应纳入合并范围的:母公司全部子公司(含特殊目的实体),不论规模大小、经营性质。
- 不纳入: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破产的子公司,或控制权转移的已处置子公司;投资性主体例外(仅合并为其投资活动提供服务的子公司)。
三、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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