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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新片区人才个税·补贴(政策原文)

所属板块:政策库 | 条目:临港新片区人才个税·补贴 | 类型:政策原文

出处临港新片区人才个税:依据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及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公告(具体文号以官方发布为准)

一、概念解析

「临港新片区人才个税·补贴」是国家为调节经济、扶持特定领域或群体而出台的税收优惠或财政措施,具体内容与执行口径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及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二、核心要点

  • 明确「临港新片区人才个税·补贴」的政策内容与优惠方式(减免、加计、抵免、退税等)。
  • 把握享受「临港新片区人才个税·补贴」需满足的适用条件与执行期间,避免错报或违规享受。
  • 熟悉「临港新片区人才个税·补贴」的申报与享受流程(自行申报享受或备案),并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 关注「临港新片区人才个税·补贴」的近期延续与调整,以主管税务机关现行规定为准。

三、政策原文

以下为该政策的核心内容与优惠要点。

原文(全文)

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实施特殊支持政策的若干意见(节选 财税相关条款)

沪委发〔2019〕20号

四、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力度
……
(十七)实施税收支持。对新片区内符合条件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生产研发的企业,自设立之日起5年内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生产、设计和软件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享受“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在新片区工作的境外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部分给予补贴。对境外进入物理围网区域内的货物、物理围网区域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和服务,实行特殊的税收政策。扩大新片区服务出口增值税政策适用范围,研究适应境外投资和离岸业务发展的新片区税收政策。在不导致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前提下,探索试点自由贸易账户的税收政策安排。

(十八)加大对新片区政府债券发行的支持力度。加大地方政府债券倾斜力度,优先支持新片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

(十九)对标国际标准,开展跨境金融业务。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参照国际通行规则,为新片区内企业和非居民提供跨境发债、跨境投资并购和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等跨境金融服务。

(二十)加强跨境资金灵活使用。新片区内企业从境外募集的资金、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从境外募集的资金及其提供跨境服务取得的收入,可自主用于新片区及境外的经营投资活动。

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0日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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