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政策沿革
所属板块:政策库 | 条目:海南自由贸易港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 | 类型:政策沿革
一、模块导览
本页面针对「政策沿革」展开,结构化呈现要点;具体口径以现行有效公告与主管税务机关解释为准。
二、政策沿革
1994 年税制改革
建立以增值税为主体、流转税与所得税并重的现代税制框架;后续根据宏观调控需要多次结构性调整。
2008 年至今
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型;多次推进「营改增」并最终覆盖全行业;2016 年起全面推开营改增。
2016—至今
减税降费成为长期主线:小微、制造业、研发、就业等多项优惠陆续出台并滚动延续/调整。
近年
「海南自由贸易港税收优惠」相关政策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及国家相关部委发文,按行业/区域/期限分别细化;具体现行版本以现行有效公告与解读为准。
当前
现行依据:财税〔2020〕31号(企业所得税15%)、财税〔2020〕32号(个税优惠);《海南自由贸易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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