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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对比总结

所属板块:初级会计 | 分类:经济法基础 | 主题:经济法基础

内容来源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经济法基础》(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 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会计法律制度」相关知识点

一、要点梳理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规范涉及会计机构的设置、会计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会计交接等。

二、核心要点

  • 各单位应根据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 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
  • 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一般会计人员由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

三、依据

《经济法基础》(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第二章 会计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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