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初级会计 › 经济法基础
返回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易错易混辨析

所属板块:初级会计 | 分类:经济法基础 | 主题:经济法基础

内容来源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经济法基础》(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 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法律基础」相关知识点

一、概念澄清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包括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平等主体间的财产权益纠纷可仲裁或民事诉讼;对行政行为不服可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二、易错提示

  • 平等主体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
  •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裁决作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起诉
  • 仲裁不公开审理(当事人协议公开除外),且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是前提
  • 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一般可选择,但法律规定复议前置的须先复议

📚 教材提示

  • 考试性质: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 推荐教材:《初级会计实务》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 组织编写,经济科学出版社
     • 《经济法基础》同上
  • 官方入口http://kjs.mof.gov.cn
  • 教材检索https://www.esp.com.cn

本题已含题干与答案/解析,但标准 A/B/C/D 备选项需结合专业教材/真题集核补——为保证准确性与考点区分度(数字陷阱/概念辨析/范围混淆),不直接给出干扰项。请以专业教材与真题集为准。

例题:下列关于仲裁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参考答案:B

解析: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作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就同一纠纷不得再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故B正确。

四、依据

《经济法基础》(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第一章 总论;《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典型例题解析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历年真题精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