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易错易混辨析
所属板块:初级会计 | 分类:经济法基础 | 主题:经济法基础
内容来源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经济法基础》(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 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法律基础」相关知识点
一、概念澄清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包括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平等主体间的财产权益纠纷可仲裁或民事诉讼;对行政行为不服可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二、易错提示
- 平等主体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
-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裁决作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起诉
- 仲裁不公开审理(当事人协议公开除外),且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是前提
- 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一般可选择,但法律规定复议前置的须先复议
📚 教材提示
- 考试性质: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 推荐教材:《初级会计实务》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 组织编写,经济科学出版社
• 《经济法基础》同上 - 官方入口:http://kjs.mof.gov.cn
- 教材检索:https://www.esp.com.cn
本题已含题干与答案/解析,但标准 A/B/C/D 备选项需结合专业教材/真题集核补——为保证准确性与考点区分度(数字陷阱/概念辨析/范围混淆),不直接给出干扰项。请以专业教材与真题集为准。
例题:下列关于仲裁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参考答案:B
解析: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作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就同一纠纷不得再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故B正确。
四、依据
《经济法基础》(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第一章 总论;《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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