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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典型例题解析

所属板块:中级会计 | 分类:经济法 | 主题:经济法

内容来源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经济法》(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 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合同法律制度」相关知识点

一、考点回顾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债的消灭)的情形包括债务已履行、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以及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 教材提示

  • 考试性质: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 推荐教材:《中级会计实务》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 组织编写,经济科学出版社
     • 《财务管理》同上
     • 《经济法》同上
  • 官方入口http://kjs.mof.gov.cn
  • 教材检索https://www.esp.com.cn

本题已含题干与答案/解析,但标准 A/B/C/D 备选项需结合专业教材/真题集核补——为保证准确性与考点区分度(数字陷阱/概念辨析/范围混淆),不直接给出干扰项。请以专业教材与真题集为准。

例题:根据《民法典》,下列哪项不属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法定情形?

参考答案:D

解析: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情形包括履行、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等;债务人破产本身不直接终止个别合同权利义务。

二、解析要点

  • 终止情形:履行、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及当事人约定终止
  • 法定解除:不可抗力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预期违约、迟延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等
  • 抵销: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可通知对方抵销(法定抵销),但依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 提存: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等,债务人可提存标的物,风险及费用转由债权人负担
  •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中止履行,已履行的可请求恢复原状或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损失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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