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订立·历年真题精练
所属板块:中级会计 | 分类:经济法 | 主题:经济法
内容来源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经济法》(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 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合同法律制度」相关知识点
真题:下列情形中属于要约的是? A.寄送价目表 B.拍卖公告 C.内容具体确定的商品标价出售表示 D.招标公告
参考答案:C
解析:内容具体确定且表明承诺即受约束的属要约;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为要约邀请,C正确。
二、巩固练习
请结合上述解析,自行演练同类题型,建立错题本并定期回顾易错点。
三、考点链接
《民法典》合同编第471—502条(订立);《经济法》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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