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合同成本·条文释义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合同成本 | 类型:条文释义
一、概念解析
收入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总流入,在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
二、核心要点
- 收入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总流入,在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
- 明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合同成本」的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确定其约束的对象与情形。
- 把握「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合同成本」的核心制度与主要义务,是理解与执行该规范的关键。
- 关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合同成本」与会计准则、税收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以及实务中的执行口径。
- 注意「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合同成本」的修订与近期变化,以官方发布文本为执行依据。
三、条文释义
(一)合同履约成本(第二十六条)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不属于其他准则规范且预期能收回的增量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合同履约成本)。
(二)合同取得成本(第二十八条)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如销售佣金),预期能收回的资本化,确认为合同取得成本。
(三)摊销与减值(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条)
按履约进度摊销入损益;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减值,计提减值准备且可转回。
(四)费用化
非增量成本或预期不能收回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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