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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预计负债·条文释义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预计负债 | 类型:条文释义

一、概念解析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应确认为预计负债,如未决诉讼、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

二、核心要点

  •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应确认为预计负债,如未决诉讼、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
  • 明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预计负债」的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确定其约束的对象与情形。
  • 把握「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预计负债」的核心制度与主要义务,是理解与执行该规范的关键。
  • 关注「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预计负债」与会计准则、税收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以及实务中的执行口径。
  • 注意「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预计负债」的修订与近期变化,以官方发布文本为执行依据。

三、条文释义

(一)确认条件(第四条)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二)计量(第五条至第六条)

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计量;单个项目按最可能发生金额,多个项目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加权。

(三)预期补偿(第七条)

企业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基本确定能收到时确认为资产,且不超过预计负债账面价值。

(四)复核(第八条)

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需调整的应调整。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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