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34号·常见问题解答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34号 | 类型:常见问题解答
出处财政部财会〔2006〕18号随准则体系发布,2014年后陆续修订。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第34号准则对应的应用指南,提供会计科目设置、主要账务处理及操作指引。
二、核心要点
- 明确相关会计科目及主要账务处理
- 对准则重点难点提供操作性说明
- 企业执行具体准则的操作性依据
三、常见问题解答
四、常见问题解答
Q1:基本每股收益公式?
A: 净利÷加权平均普通股(基本条款)。
Q2:库存股算加权吗?
A: 不算,库存股不计入(基本条款)。
Q3:什么是稀释性潜在股?
A: 转换会减少每股收益的潜在普通股(潜在条款)。
Q4:可转债怎么处理?
A: 具稀释性时调整分子(税后利息)与分母(增量股)(稀释条款)。
Q5:期权用何法?
A: 库存股法计算增量股数(潜在条款)。
Q6:本指南地位?
A: 第34号每股收益准则配套说明(说明条款)。
Q7:何时列报稀释?
A: 存在潜在普通股且具稀释性时应列报(列报条款)。
Q8:派送红股怎么处理?
A: 重新计算列报期间每股收益(列报条款)。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