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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3号·常见问题解答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3号 | 类型:常见问题解答

出处财政部财会〔2006〕18号随准则体系发布,2014年后陆续修订。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第3号准则对应的应用指南,提供会计科目设置、主要账务处理及操作指引。

二、核心要点

  • 明确相关会计科目及主要账务处理
  • 对准则重点难点提供操作性说明
  • 企业执行具体准则的操作性依据

三、常见问题解答

四、常见问题解答

Q1:投资性房地产含哪些?

A: 已出租土地/建筑物、持有待增值土地(范围条款)。

Q2:能两种模式混用吗?

A: 不能,同一企业只能一种模式(后续计量)。

Q3:公允价值能转回成本模式吗?

A: 不能,一经采用不得转回(后续计量)。

Q4:初始成本含什么?

A: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必要支出(初始计量)。

Q5:自用转出租怎么处理?

A: 依转换条款按账面或公允价值转换。

Q6:处置差额计入?

A: 其他业务收支(处置条款)。

Q7:本指南地位?

A: 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准则配套说明(说明条款)。

Q8:自用房地产算吗?

A: 不算,须为赚取租金或增值而持有(范围条款)。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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