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3号·常见问题解答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3号 | 类型:常见问题解答
出处财政部财会〔2006〕18号随准则体系发布,2014年后陆续修订。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第3号准则对应的应用指南,提供会计科目设置、主要账务处理及操作指引。
二、核心要点
- 明确相关会计科目及主要账务处理
- 对准则重点难点提供操作性说明
- 企业执行具体准则的操作性依据
三、常见问题解答
四、常见问题解答
Q1:投资性房地产含哪些?
A: 已出租土地/建筑物、持有待增值土地(范围条款)。
Q2:能两种模式混用吗?
A: 不能,同一企业只能一种模式(后续计量)。
Q3:公允价值能转回成本模式吗?
A: 不能,一经采用不得转回(后续计量)。
Q4:初始成本含什么?
A: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必要支出(初始计量)。
Q5:自用转出租怎么处理?
A: 依转换条款按账面或公允价值转换。
Q6:处置差额计入?
A: 其他业务收支(处置条款)。
Q7:本指南地位?
A: 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准则配套说明(说明条款)。
Q8:自用房地产算吗?
A: 不算,须为赚取租金或增值而持有(范围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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