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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1号·实务影响分析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1号 | 类型:实务影响分析

出处财政部财会〔2006〕18号随准则体系发布,2014年后陆续修订。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第1号准则对应的应用指南,提供会计科目设置、主要账务处理及操作指引。

二、核心要点

  • 明确相关会计科目及主要账务处理
  • 对准则重点难点提供操作性说明
  • 企业执行具体准则的操作性依据

三、实务影响分析

(一)合规要求变化

  • 采购成本范围(第六条):存货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及合理损耗等,不包括可归属于存货采购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除外)及仓储费(入库后)。
  • 发出计量:企业可采用的先进先出、移动加权平均、月末一次加权平均等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 期末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存货应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至完工及出售所需费用与税金。
  • 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可转回(与原计提口径一致时),但建造合同、消耗性生物资产另有专门准则。

(二)业务流程调整需求

  • 采购成本归集:规范采购费用归集范围,区分应计入存货成本与期间费用的项目。
  • 发出计价方法管理:选定并一贯执行发出计价方法,变更须有理由并披露。
  • 可变现净值测算:建立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评估流程(有合同按合同价、无合同按市价),定期测试跌价。
  • 跌价准备复核:对跌价准备进行年度复核,符合条件转回。

(三)风险点识别及应对措施

风险点1:采购成本范围错

将入库后仓储费、不合理损耗计入存货成本,虚增资产。应严格依第六条归集。

风险点2:可变现净值估计不足

期末未充分测试或低估跌价,存货虚高。应建立销量、市价、至完工成本的动态测算。

风险点3:计价方法随意变更

为调节损益擅自变更发出计价。应一贯执行并履行披露。

风险点4:跌价准备跨期

应提未提或不当转回。应在资产负债表日规范测试与调整。

(四)专业提示与实务建议

  • 存货跌价准备是利润调节常见手段,审计重点;建议按库龄、滞销、市价三重因素评估。
  • 可变现净值测算须区分"有合同部分"与"无合同部分",分别确定估计售价。
  • 与《CAS1 存货》及收入准则联动,销售合同影响可变现净值确定。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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