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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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财政部以财会〔年份〕xx号公告发布(解释第1号起陆续发布)。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针对准则执行中出现的特定问题作出解释与补充规定,与具体准则同等效力。
二、核心要点
- 用于解决准则执行中的口径不统一问题
- 对特定交易或事项明确会计处理
- 与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配套执行
三、常见问题解答
四、常见问题解答
Q1:解释第4号解决什么?
A: 特殊目的主体合并、利率掉期、权益工具发行、融资性担保等(总体定位)。
Q2:特殊目的主体何时合并?
A: 企业对其控制(权力、可变回报、影响力)时纳入合并(第一条)。
Q3:利率掉期怎么处理?
A: 作为套期工具按套期会计或金融工具准则(第三条)。
Q4:权益工具如何区分负债?
A: 按合同义务是否交付现金等区分并分拆(第四条)。
Q5:融资性担保怎么确认?
A: 按相关准则确认预计负债与收入(第五条)。
Q6:控制判断三要素?
A: 权力、可变回报、运用权力影响回报(第一条)。
Q7:解释效力?
A: 与准则同等适用(效力条款)。
Q8:清算股利如何处理?
A: 依长期股权投资准则修订衔接处理(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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