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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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财政部以财会〔年份〕xx号公告发布(解释第1号起陆续发布)。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针对准则执行中出现的特定问题作出解释与补充规定,与具体准则同等效力。
二、核心要点
- 用于解决准则执行中的口径不统一问题
- 对特定交易或事项明确会计处理
- 与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配套执行
三、常见问题解答
四、常见问题解答
Q1:解释第1号解决什么?
A: 首次执行准则的衔接及长投、投资性房地产、薪酬等口径(总体定位)。
Q2:同一控制合并成本?
A: 被合并方账面净资产份额(第一条)。
Q3:投资性房地产含哪些?
A: 已出租土地/建筑物、持有待增值土地(第三条)。
Q4:计量模式能随意变吗?
A: 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第三条)。
Q5:解释和准则效力相同吗?
A: 是,官方解释与准则同等适用(效力条款)。
Q6:首次执行怎么衔接?
A: 按第六至九条调整期初留存收益等。
Q7:股份支付何时确认?
A: 依授予日、可行权日处理(第五条)。
Q8:辞退福利怎么处理?
A: 满足确认条件时计入负债并费用化(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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