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常见问题解答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 类型:常见问题解答
出处财政部财会〔2006〕3号发布(新准则体系),公允价值计量准则随体系施行;部分准则后续修订。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规范公允价值计量的确认、计量和披露。
二、核心要点
- 公允价值定义:市场参与者在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或转移负债的价格
- 公允价值层级(一、二、三级输入值)
三、常见问题解答
四、常见问题解答
Q1:公允价值是买入价还是卖出价?
A: 是脱手价格(出售资产收到或转移负债支付的价格)(第三条)。
Q2:什么叫有序交易?
A: 非被迫清算、非抛售的正常市场交易(第四条)。
Q3:公允价值层次怎么分?
A: 第一层次活跃市场报价;第二层次其他可观察输入值;第三层次不可观察输入值(第二十三至二十八条)。
Q4:估值技术有几种?
A: 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三种(第十七条)。
Q5:应优先用哪种输入值?
A: 优先可观察输入值,尽量减少不可观察输入值(第十七条)。
Q6:本准则管"何时用公允价值"吗?
A: 不管。何时采用由存货、金融工具等具体准则规定(第二条)。
Q7:第三层次要披露什么?
A: 计量过程、不可观察输入值、敏感性分析等(第二十九条)。
Q8:主要市场与最有利市场?
A: 优先主要市场;无主要市场时取最有利市场(交易成本最低、价格最高)(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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