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规库 ›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返回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典型案例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 类型:典型案例

出处财政部财会〔2006〕3号发布(新准则体系),政府补助准则随体系施行;部分准则后续修订。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范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披露。

二、核心要点

  • 政府补助是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或非货币性资产
  • 区分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可采用总额法或净额法
  • 财政贴息的特殊处理

三、典型案例

三、典型案例(准则应用)

案例1:与资产相关分摊

案情: 企业收政府补助购设备500万,设备用10年。分析: 确认为递延收益,按10年分摊计入损益。结论: 每年确认50万收益。

案例2:与收益相关补偿

案情: 政府补助补偿企业已发生研发费。分析: 补偿已发生费用的与收益相关补助计入当期损益。结论: 直接确认其他收益。

案例3:财政贴息

案情: 企业贷款获财政贴息。分析: 按财政贴息专门规定处理(冲减借款费用或确认收益)。结论: 按贴息方式入账。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实务影响分析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对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