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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常见问题解答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 类型:常见问题解答

出处国务院令第728号发布,2020年9月1日施行。由国务院制定。

一、概念解析

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二、核心要点

  • 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应在30日内付款,最长不超过60日(第八条)。
  • 大型企业付款期限应合理,不得要求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交易条件(相关条款)。
  • 不得强制中小企业接受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变相延长账期(相关条款)。

三、常见问题解答

四、常见问题解答

Q1:机关单位付款期限?

A: 交付起30日内,合同最长不超60日(第八条)。

Q2:大型企业能拖吗?

A: 不能。应按行业合理期限,不得违法拉长(第八条)。

Q3:能用商票付款吗?

A: 不得要求接受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方式变相延长(第十三条)。

Q4:逾期利息多少?

A: 未约定利率的按每日万分之五(第十五条)。

Q5:能收保证金吗?

A: 仅法定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可用保函替代(第十六条)。

Q6:被拖欠去哪投诉?

A: 向省级以上中小企业促进综合管理部门投诉受理渠道反映(第二十四条)。

Q7:审计结果能作结算依据吗?

A: 不得强行以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第十三条)。

Q8:适用范围包括事业单位吗?

A: 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均适用(第二条)。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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