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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典型案例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 类型:典型案例

出处1994年3月22日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2014年8月31日、2018年12月29日修正。由全国人大制定。

一、概念解析

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二、核心要点

  • 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第五条)。
  • 各级政府预算应做到收支平衡,不列赤字(相关规定)。
  • 经人大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相关规定)。
  • 预算、决算应向社会公开(相关规定)。

三、典型案例

三、典型案例

案例1:预算须人大审批

案情: 某县政府未经人大审批自行调整大额支出。分析: 违反第四十三条,预算调整须人大审批。结论: 补报人大审议,违规支出被纠正。

案例2:预算公开

案情: 市级预算批准后未公开。分析: 违反第十四条,经批准的预算应依法公开。结论: 在指定平台公开预算信息。

案例3:决算审计

案情: 年度决算编制后直接执行未审计。分析: 依第六十六条、第七十六条,决算应经审计监督并由人大审批。结论: 先审计后报人大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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