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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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1995年、2001年、2013年、2015年修正。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
一、概念解析
税收程序法的基本法,规范税收征收管理活动,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二、核心要点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第四条)。
-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依法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第十九条)。
- 税款延期缴纳须经省以上税务机关批准,最长不超过3个月(第三十一条)。
- 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且限期期满仍未缴税的,税务机关可书面通知开户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冻结、扣缴存款(第三十八条)。
- 对偷税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三条)。
三、常见问题解答
四、常见问题解答
Q1:税收征管法适用海关代征的关税吗?
A: 不适用。海关代征由海关法及相关条例调整(第二条)。
Q2:滞纳金怎么算?
A: 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第三十一条)。
Q3:可以延期缴税吗?
A: 因特殊困难经批准可延期,最长三个月(第三十一条)。
Q4:什么情形会被核定征收?
A: 账目不健全、未按规定设账或申报不实等,税务机关有权核定(第三十五条)。
Q5: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的区别?
A: 保全适用于责令限期缴纳期满前、有逃避迹象且担保不足时(冻结/查封);强制适用于逾期仍不缴时(扣缴/拍卖抵缴)(第三十八、四十条)。
Q6:偷税有什么后果?
A: 追缴税款,并处不缴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追刑(第六十三条)。
Q7:纳税人有哪些救济途径?
A: 对处罚等决定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
Q8:虚开发票适用本法吗?
A: 虚开发票同时违反发票管理办法并涉偷逃税的,按本法追缴处罚;构成犯罪的追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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