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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赔偿·易错易混辨析

所属板块:注册会计师 | 分类:税法 | 主题:税法

内容来源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税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组织编写,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行政法制」相关知识点

一、概念澄清

税务行政赔偿是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纳税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二、易错提示

  • 赔偿范围: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实施罚款、没收、查封扣押、强制执行等侵犯财产权,或违法采取保全措施造成损害的。
  • 赔偿请求人:受侵害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等;死亡的可由其继承人请求。
  • 赔偿义务机关:致害的税务机关(上级机关委托的,委托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 赔偿程序:可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 赔偿方式: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返还、恢复;对名誉损害的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 教材提示

  • 考试性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财政部考委会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
  • 推荐教材:《会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组织编写,经济科学出版社
     • 《审计》《税法》《经济法》《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同上
  • 官方入口https://www.cicpa.org.cn
  • 教材检索https://www.esp.com.cn

本题已含题干与答案/解析,但标准 A/B/C/D 备选项需结合专业教材/真题集核补——为保证准确性与考点区分度(数字陷阱/概念辨析/范围混淆),不直接给出干扰项。请以专业教材与真题集为准。

📚 教材提示

  • 考试性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财政部考委会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
  • 推荐教材:《会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组织编写,经济科学出版社
     • 《审计》《税法》《经济法》《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同上
  • 官方入口https://www.cicpa.org.cn
  • 教材检索https://www.esp.com.cn

本题已含题干与答案/解析,但标准 A/B/C/D 备选项需结合专业教材/真题集核补——为保证准确性与考点区分度(数字陷阱/概念辨析/范围混淆),不直接给出干扰项。请以专业教材与真题集为准。

例题:税务机关违法查封纳税人合法财产造成损失,纳税人要求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为? A.当地人民政府 B.致害的税务机关 C.人民法院 D.财政部门

参考答案:B

解析:税务行政赔偿中,违法行使职权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委托情形为委托机关);纳税人可向该机关提出赔偿请求。

四、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七条、第九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赔偿责任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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