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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章节自测

所属板块:注册会计师 | 分类:税法 | 主题:税法

内容来源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税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组织编写,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其他税种」相关知识点

自测题:某市区企业当月实际缴纳增值税100万元、消费税20万元。应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多少?

参考答案:8.4万元

解析:城建税=(增值税+消费税)×税率=(100+20)×7%=8.4万元。

二、要点回顾

  • 计税依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含出口退还的增值税不退还城建税,免抵的增值税应征)。
  • 税率:市区7%、县城和镇5%、其他地区1%。
  • 纳税人所在地:按注册地或实际经营地确定;代扣代缴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税率。
  • 进口货物不征城建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不附征);出口货物免抵的增值税照征。
  • 2021年《城市维护建设税法》施行,保留“月底前申报”等规定,税率授权省人大在幅度内确定。

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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