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进项税额·典型例题解析
所属板块:注册会计师 | 分类:税法 | 主题:税法
内容来源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税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组织编写,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增值税」相关知识点
一、考点回顾
进项税额是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需符合规定。
📚 教材提示
- 考试性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财政部考委会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
- 推荐教材:《会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组织编写,经济科学出版社
• 《审计》《税法》《经济法》《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同上 - 官方入口:https://www.cicpa.org.cn
- 教材检索:https://www.esp.com.cn
本题已含题干与答案/解析,但标准 A/B/C/D 备选项需结合专业教材/真题集核补——为保证准确性与考点区分度(数字陷阱/概念辨析/范围混淆),不直接给出干扰项。请以专业教材与真题集为准。
📚 教材提示
- 考试性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财政部考委会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
- 推荐教材:《会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组织编写,经济科学出版社
• 《审计》《税法》《经济法》《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同上 - 官方入口:https://www.cicpa.org.cn
- 教材检索:https://www.esp.com.cn
本题已含题干与答案/解析,但标准 A/B/C/D 备选项需结合专业教材/真题集核补——为保证准确性与考点区分度(数字陷阱/概念辨析/范围混淆),不直接给出干扰项。请以专业教材与真题集为准。
例题:甲公司(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取得专票注明税额13万元,其中1/4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为多少?
参考答案:9.75万元
解析:用于集体福利的部分不得抵扣,应转出13×1/4=3.25万元;可抵扣=13-3.25=9.75万元。
二、解析要点
- 准予抵扣: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按9%扣除率计算)、通行费电子发票等。
- 农产品:一般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按10%扣除率;其他按9%。
- 不得抵扣:用于简易计税、免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的购进;非正常损失(管理不善被盗、丢失、霉变)的购进及在产品产成品对应进项;购进贷款服务、餐饮、居民日常、娱乐服务。
- 进项转出:已抵扣进项发生不得抵扣情形的,按净值或实际成本计算转出。
- 留抵退税:符合条件的增量留抵税额可申请退还(按进项构成比例)。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