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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国有资产交易·高频考点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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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经济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组织编写,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国有资产深入」相关知识点

一、要点梳理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产权转让、增资、资产转让)须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坚持等价有偿、公开公平公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核心要点

  • 产权转让:原则上在产权市场公开挂牌,征集受让方;信息披露≥20个工作日。
  • 受让方确定:公开征集,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的应竞价。
  • 交易价格:以经核准/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参考,不得低于评估值(例外需审批)。
  • 企业增资:可通过产权市场公开征集投资方,国家出资企业决定或报出资人机构批准。
  • 关联方交易、境外国有资产交易有特别监管。

三、依据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32号令);《经济法》第十章 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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