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实务操作指引
所属板块:注册会计师 | 分类:经济法 | 主题:经济法
内容来源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经济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组织编写,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证券法律深入」相关知识点
一、操作概述
信息披露是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年报、中报、季报)和临时报告。
二、操作步骤与要点
- 定期报告:年度报告(4个月内)、中期报告(2个月内);上市公司须披露。
- 临时报告:发生重大事件(如重大诉讼、收购、董事长变更)须立即披露。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
- 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发行人等承担赔偿责任,控股股东/实控人过错连带责任。
- 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五性)。
三、依据
《证券法》第78—86条(信息披露);《经济法》第七章 证券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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