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为·章节自测
所属板块:注册会计师 | 分类:经济法 | 主题:经济法
内容来源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经济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组织编写,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民事法律深入」相关知识点
自测题: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受损害方可以? A.认定无效 B.请求撤销 C.效力待定 D.自动解除
参考答案:B
解析:欺诈属可撤销事由,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B正确。
二、要点回顾
- 有效要件:行为人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强制性规定及公序良俗。
- 无效情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虚假意思表示、违反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
- 可撤销: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撤销权期限一般为1年/90日/5年)。
- 效力待定:限制行为能力人超能力订立、无权代理,经追认生效。
- 民事法律行为可附条件或期限。
三、依据
《民法典》第133—160条(民事法律行为);《经济法》第二章 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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