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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典型例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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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经济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组织编写,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公司法律制度」相关知识点

一、考点回顾

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设立程序较股份公司简便。

📚 教材提示

  • 考试性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财政部考委会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
  • 推荐教材:《会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组织编写,经济科学出版社
     • 《审计》《税法》《经济法》《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同上
  • 官方入口https://www.cicpa.org.cn
  • 教材检索https://www.esp.com.cn

本题已含题干与答案/解析,但标准 A/B/C/D 备选项需结合专业教材/真题集核补——为保证准确性与考点区分度(数字陷阱/概念辨析/范围混淆),不直接给出干扰项。请以专业教材与真题集为准。

例题: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经其他股东? A.全体同意 B.过半数同意 C.2/3同意 D.无须同意

参考答案:B

解析:《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或章程另定;新公司法简化通知程序、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权),B正确。

二、解析要点

  • 设立条件:股东≤50人、认缴出资、章程、名称组织机构、住所。
  • 注册资本:认缴制,无最低限额(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如金融类)。
  • 股东会:权力机构,按出资比例表决(章程另定除外);重大事项2/3以上表决权通过。
  • 董事会:3—13人(可设1名执行董事);任期≤3年,可连任。
  • 股权转让:向股东以外转让,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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