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企业·章节自测
所属板块:注册会计师 | 分类:经济法 | 主题:经济法
内容来源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经济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组织编写,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相关知识点
自测题: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 A.有限责任 B.无限连带责任 C.按出资比例 D.不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B
解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正确。
二、要点回顾
- 设立条件:2个以上合伙人(自然人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书面合伙协议、认缴出资、名称与场所。
- 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事务执行: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可委托一名或数名执行,非执行合伙人有监督权。
- 重大事项(如改变名称、处分不动产、转让知识产权、对外担保)须经全体一致同意。
- 入伙对入伙前债务承担无限连带;退伙人对退伙前债务承担无限连带。
三、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2、14—57条;《经济法》第五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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