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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转让与终止·章节自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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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经济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组织编写,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合同法律制度」相关知识点

自测题:债务人将债务全部转移给第三人,须经? A.通知债权人 B.债权人同意 C.法院批准 D.无须同意

参考答案:B

解析:债务转移须经债权人同意,否则对债权人不生效,B正确;债权转让仅需通知。

二、要点回顾

  • 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即对债务人生效,无须其同意;依性质/约定/法定不得转让的除外。
  • 债务转移:须经债权人同意。
  • 合同解除:约定解除与法定解除(如不可抗力致目的落空、根本违约)。
  • 抵销: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可抵销(法定抵销需种类品质相同)。
  • 提存: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务人可提存以终止债务。

三、依据

《民法典》合同编(转让与终止章);《经济法》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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