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的审计·章节自测
所属板块:注册会计师 | 分类:审计 | 主题:审计
内容来源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审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组织编写,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销售与收款循环审计」相关知识点
自测题:注册会计师对应收账款函证未回函时,通常应首先? A.发表保留意见 B.实施替代审计程序 C.直接认定高估 D.扩大函证范围
参考答案:B
解析:对未回函的应收账款应实施替代程序(如检查期后收款、销售合同、发运凭证等)以获取充分适当证据,B正确。
二、要点回顾
- 函证应收账款(除非不重大且风险低),积极式为主,对未回函实施替代程序(查期后收款、合同、发货单)。
- 计价和分摊:测试坏账准备计提(账龄分析法、余额百分比法)是否充分,考虑可收回性。
- 存在认定:从应收账款明细账追查至原始凭证(销售合同、发票、发运凭证)。
- 权利与义务:检查是否被质押或出售(附注披露)。
- 分析程序:计算应收账款周转率、账龄结构,与历史及行业比较。
三、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1301号(审计证据)》;《审计》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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