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取审计证据的审计程序·章节自测
所属板块:注册会计师 | 分类:审计 | 主题:审计
内容来源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审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组织编写,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审计证据」相关知识点
自测题:下列审计程序中,通常不能为期末账户余额的存在认定提供可靠审计证据的是? A.函证 B.检查有形资产 C.分析程序 D.重新执行
参考答案:C
解析:分析程序通过趋势和关系评价信息,通常不能为存在认定提供直接、可靠的证据;函证、检查有形资产、重新执行更能验证存在,故C正确。
二、要点回顾
- 检查:对会计记录和其他文件进行审阅或核对(包括检查记录或文件、检查有形资产)。
- 观察:察看相关人员正在从事的活动或控制的执行;询问:从知情人员获取书面或口头信息。
- 函证:从第三方获取书面答复以验证账户余额或交易条款;重新计算:独立测算验证准确性。
- 重新执行:独立执行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程序以验证其运行有效性(用于控制测试)。
- 分析程序:通过财务数据与非财务数据之间存在的稳定关系评价财务信息,可用于风险评估、实质性程序和总体复核。
三、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审计》第三章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