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知识点精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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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会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组织编写,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持有待售与公允价值」相关知识点
一、概念解析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是指企业主要通过出售而非持续使用收回其账面价值的资产,需满足出售极可能发生等条件。
二、核心要点
- 划分条件:可立即出售(当前状态)、出售极可能发生(已获批准、确定的购买协议、一年内完成)。
- 划分后不再计提折旧/摊销,按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孰低计量,差额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 减值损失可转回(持有待售资产),但已减值固定资产类转回不得提高超过未划分为持有待售时的折旧后账面。
- 不再满足持有待售条件的,应转回按正常资产处理并调整。
- 终止经营:代表独立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主要经营地区,或计划处置的子公司的相关损益在利润表单独列示。
三、政策/教材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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