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范围的确定·典型例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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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会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组织编写,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知识点
一、考点回顾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投资方当且仅当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可变回报及权力影响回报的能力时,对被投资方实施控制。
📚 教材提示
- 考试性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财政部考委会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
- 推荐教材:《会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组织编写,经济科学出版社
• 《审计》《税法》《经济法》《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同上 - 官方入口:https://www.cicpa.org.cn
- 教材检索:https://www.esp.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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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甲公司持有乙公司60%表决权股票,能主导乙公司经营并享有分红。乙公司应? A.纳入甲公司合并范围 B.不合并 C.仅权益法核算 D.作为金融资产
参考答案:A
解析:甲公司拥有过半数表决权且能主导乙公司相关活动、享有可变回报,对乙公司实施控制,应纳入合并范围。
二、解析要点
- 控制三要素: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因参与被投资方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有能力运用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 权力:投资方享有现时权利使其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通常为表决权≥50%或实质性权利)。
- 可变回报:不固定且可能随被投资方业绩变动而变动的回报(分红、资本增值、服务费)。
- 应纳入合并范围的:母公司全部子公司(含特殊目的实体),不论规模大小、经营性质。
- 不纳入: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破产的子公司,或控制权转移的已处置子公司;投资性主体例外(仅合并为其投资活动提供服务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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